您好,欢迎访问这里是深圳市硕远科技有限公司!
戴尔服务器价格_IBM联想配置_浪潮代理-深圳市硕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戴尔服务器价格_IBM联想配置_浪潮代理-深圳市硕远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2324898850@qq.com
电话:400-080-6079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河背工业区108创业园A301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行业新闻

都市路4855号解放大厦电梯保养维护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28 00:00:40浏览次数:

都市路4855号解放大厦

电梯保养维护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

20213

第一章……………………………………………………………………………………………………. 3

第二章投标须知…………………………………………………………………………………………………… 7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8

第四章维保合同………………………………………………………………………………………………….. 12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都市路4855号解放大厦电梯保养维护项目
  2. 工程地点:都市路4855号解放大厦1号楼、2号楼
  3. 工程概况:都市路4855号解放大厦1号楼、2号楼15部电梯及2部自动扶梯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工程联系人:张庆邮箱:zhangqing1@sumgam.com.cn
  4. 联系电话:13761513056
  5.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内的电梯保养维护工作,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清单里电梯设备的的维护、保养、检验、修缮、验收配合及相关的售后服务等各阶段所有工作内容。
  6. 招标方不单独安排现场踏勘,投标方需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 工程条件
    1. 本项目作业可提供固定的水、电源供应,投标方自行接驳。
  • 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
  2.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满足采购产品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承包方式
    1. 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合同形式:本工程合同形式为总价闭口包干,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合同价的组成内容包括:合同款项包括保养期内产生的维保费、人工费、零部件或配件更换、年检费(每年第一次年检费除外)、交通费、通讯费等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维保服务所需支出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现场实况、招标文件对本工程合同价可能导致的风险、招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增加额外工作而不另行追加预算所带来的风险。
  • 服务周期
    1. 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 工作内容:
  1. 例行保养:中标单位保证保养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根据合同规定的保养频率检查、清洁、调整,润滑设备的各类部件。具体的保养内容按照乘客、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单执行,该清单由中标单位依据招标单位设备的配置及合同规定的保养频率制定。例行保养只涉及到中标单位的人工支出,任何有关设备部件更换的事宜均不属于例行保养的工作范围,并应按照招标单位《保养工作定义表》中有关修缮的工作定义执行。
  2. 保养中的修缮:
  1. 全包材料:中标单位在本项目规定的保养期内免费提供保养设备安全和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配件和辅助材料及电梯轿箱内空调设备保养维修,但不包括以下内容:
        1. 电梯的装潢材料;电梯轿厢内轿壁,轿门,厅门;电梯轿箱内空调的更新服务
        2. 扶梯的扶手玻璃
        3. 电扶梯的年检费用
  1. 全包材料和限价材料的工作范围均不包含下列内容:
  1. 任何属于故意的、人为的、不可抗力、意外破坏或超出中标单位控制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和零部件更换;
  2. 为了装饰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更换照明及其它设施。
  3. 人工: 对于合同期内在保养范围内的设备修缮,中标单位负责人工。
  1. 年检:对于约定的年检工作,中标单位有责任提前告招标单位,并主动配合、协助招标单位办理报验相关手续,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年检标准,但是当地政府部门每年第一次年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招标单位承担,如中标单位原因发生复检(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则复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年检所发生的部件修缮的处理,依据《保养工作定义表》所规定的修缮责任执行
  2. 热线抢修:
  1. 中标单位应在上海设立维保服务点,确保中标单位按本协议约定积极、及时响应招标单位现场的设备维修。
  2. 对于在约定的热线抢修服务时段内收到的抢修要求(本合同列明的热线电话为 XXXXXXXX 或XXXXXXXXXXX 、 XXXXXXXXXXX ),中标单位应做到及时回答并进行处理。
  3. 保养期限内,针对保养物的报修,招标单位应拨打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热线向中标单位提出维修服务请求,电梯关人情况下中标单位应在接到电话后的半小时内赶到保养物所在地,为招标单位提供保养物的维修服务,其余情况,中标单位应在接到电话后的1小时内赶到保养物所在地,为招标单位提供保养物的维修服务。对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解决,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4. 中标单位应负责与本协议保养设备的生产商、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在未取得生产商、供应商书面同意的情形下,中标单位不得违规操作。如因中标单位违规操作造成招标单位任何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5. 由于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招标单位将按当期维保季度金额的 1% /天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直接扣除。如一年中发生3次以上未及时响应维修服务,招标单位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中标单位维护保养不当导致发生伤人等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全权承担相应责任。由于非中标单位原因所造成的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招标单位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6. 招投标双方不主张间接损失,此合同涉及的违约金总和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30%。
  7. 中标单位应确保中标单位提供的维保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并应无条件通过招标单位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如不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或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对招标单位处以整改、处罚等通知、决定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予以整改直至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或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时,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以实际服务期间为限参考中标单位实际投入有效服务量按比例结算,并中标单位应另行承担相当于约定维保服务费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导致招标单位产生任何损失的,中标单位也应予足额赔偿。
  8. 对于业主、物业、租户等报修事宜,中标单位在按照本合同要求现场勘查后,应判定此次事项紧急程度,如中标单位认为需进行紧急维修,必须在当天内通过日常维修群申报(维修事项、发生原因、可能造成后果等),对处理方案提出明确建议并且电话通知招标单位。如中标单位未能就应当紧急维修事项充分尽到前述通知义务,招标单位将视作此项为普通维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赔偿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9. 在维保期限内,中标单位维保范围内的设备,如招标单位有需求接入招标单位的“资管运维平台”系统,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招标单位工作。
  • 质量保证:
  1. 服务周期内维修保养,并保证所维护的电梯正常使用。
  • 投标须知
  • 商务报价书的组成
  1. 投标书(详见附件一)
  2. 报价组成清单与分析
  3. 法人委托函
  • 投标要求
  1. 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拒绝。
  2. 如果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3. 如果投标单位未采取密封加盖公章形式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 如果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商务报价书
  • 维保实施方案
  •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书要求一式伍份,在密封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 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及地址和邮政编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截止期
  1. 投标单位应于2021年3月8日下午4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汉口路300号24
  2. 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无效;
  3. 招标单位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4. 招标时间:2021年3月2日起至2021年3月8日下午4点止联系人:张庆
  5. 联系方式:13761513056
  6. 招标送达地址:黄浦区汉口路300号解放大厦24楼
  7. 投标、开标地点:黄浦区汉口路300号解放大厦24楼
  8.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与相关人员联系。联系人:张庆
  9. 联系方式:13761513056
  10.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24楼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和内容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作为评审投标文件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评标准则

  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 优先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二、评标委员会2. 本次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方1人,相关技术专家4人。三、评标方式
  3. 3. 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选产生,组长主持并负责整个评标工作,直至本次评标工作结束。
  4. 1. 本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性价比好,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此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二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招标方,由招标方审核评标委员会意见,确定得分排名第一名者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得分排名顺序依次确定第二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评标顺序

  1. 符合性检查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叁拾伍万元,凡超过限价者作否决投标处理。

如出现下述情况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6)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 技术标评分(40分)

仅对“符合性检查”合格者进行技术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分析评比,并由各位评委各自独立评审、打分(技术标最小评分单位为0.5分);取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下同)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平均得分,该得分即为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实际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维保施工方案 3~15分;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20分;

近期的工程实例(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3分;

项目负责人情况: 1~2分。

  1. 商务标评分(60分)

基准价取定为:取各投标单位经评审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以该基准价为基准分(50分),在此基准价上经评审的评标价每上升1%扣1分,扣至40分为止,每下降1%加1分,加至60分为止,保留小数点两位,以此类推,不计负分。由此得出投标单位商务标的实际得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如在上述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综合评审

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后,计算最终得分并汇总,得分最高的前二名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两位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 专家个人意见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本次投标的每份投标文件书写个人评审意见并签字。

  1. 专家汇总意见书

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汇总表”的结论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向招标方推荐前二名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和排序,并签字确认。

五、 评标的保密

  1. 评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本项目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保密,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任何与评标工作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2. 评标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将评标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标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标工作小组整理后交招标单位。
  3.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会把评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但无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中标或/和未中标原因。
  • 维保合同

莘庄解放大厦12号楼2021年电梯/自动扶梯维保合同

SAP

方: 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 方:
人: 人:
话: 22899999 话:
址: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1号楼2017室 邮编: 址: 邮编: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闵行莘庄支行 开户银行:
号: 1001140209007182061 号:
号: 913101126693692485 号:

为了帮助甲方安全,正确和方便地使用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在(工程地址)都市路4855的相关电扶梯设备提供维保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 总则:
  1. 保养设备:保养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指的是本合同附件1《保养设备及金额明细表》中所列举的设备,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清单中的设备提供保养,抢修和维修服务,清单以外的甲方设备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工作范围。
  2. 保养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1 4 1 日起至 2022 年 月 日结束。付款条件:甲方按□月■季支付维保费,在每期的□期前■期末支付。即每期末的第三个月30(时间)前支付维保费 XXXXX 元,开票抬头为: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
  3. 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 XXXXXX ,大写XXX。本合同总金额包含增值税。本合同为包干制,合同款项包括保养期内产生的维保费、人工费、零部件或配件更换、交通费、通讯费等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维保服务所需支出的一切相关费用,具体细项见本合同附件1《保养设备及金额明细表》。除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款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向甲方提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也不得另行以各种理由增加费用预算或缩小维保范围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工作范围
  1. 保养工作定义表:
例行保养频率

2.3.1条款

151
保养中的修缮

2.3.2条款

材料 人工
■全包(特殊注明除外)(2.3.2.1条款) ■包含(2.3.2.3条款) □不包
*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2.3.2.2中所述内容均不包含在乙方工作范围内。
政府部门年检 ■包含(2.3.3条款) □不包
驻点维保 □需要 □不需要
  1. 热线抢修服务时段表:
时段类型 热线抢修应答时段
1 □ 法定工作时间
2 □ 周一至周日,每天8小时
3 □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
4 周一至周日,每天24小时

附:如在甲方报警报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1. 工作定义说明:
  1. 例行保养:乙方保证保养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根据合同规定的保养频率检查、清洁、调整,润滑设备的各类部件。具体的保养内容按照乘客、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单执行,该清单由乙方依据甲方设备的配置及合同规定的保养频率制定。例行保养只涉及到乙方的人工支出,任何有关设备部件更换的事宜均不属于例行保养的工作范围,并应按照本合同中《保养工作定义表》中有关修缮的工作定义执行。
  2. 保养中的修缮:
  1. 全包材料: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保养期内免费提供保养设备安全和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配件和辅助材料及电梯轿箱内空调设备保养维修,但不包括以下内容:扶梯的扶手玻璃
  2. 电扶梯的年检费用
  3. 电梯的装潢材料;电梯轿厢内轿壁,轿门,厅门;电梯轿箱内空调的更新服务
  4. 全包材料和限价材料的工作范围均不包含下列内容:

任何属于故意的、人为的、不可抗力、意外破坏或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和零部件更换;

为了装饰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更换照明及其它设施。

  1. 人工: 对于合同期内在保养范围内的设备修缮,乙方负责人工。
  1. 年检:对于合同规定的年检工作,乙方有责任提前告甲方,并主动配合、协助甲方办理报验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实施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年检标准,但是当地政府部门每年第一次年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原因发生复检(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则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年检所发生的部件修缮的处理,依据本合同《保养工作定义表》所规定的修缮责任执行。
  1. 热线抢修:
  1. 乙方应在上海设立维保服务点,确保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积极、及时响应甲方现场的设备维修。
  2. 对于在合同规定的热线抢修服务时段内收到的抢修要求(本合同列明的热线电话为 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乙方应做到及时回答并进行处理。
  3. 保养期限内,针对保养物的报修,甲方应拨打乙方提供的服务热线向乙方提出维修服务请求,电梯关人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电话后的半小时内赶到保养物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保养物的维修服务,其余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电话后的1小时内赶到保养物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保养物的维修服务。对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解决,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4. 乙方应负责与本协议保养设备的生产商、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在未取得生产商、供应商书面同意的情形下,乙方不得违规操作。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中当期维保季度金额的 1% /天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直接扣除。如一年中发生3次以上未及时响应维修服务,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导致发生伤人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相应责任。由于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6. 甲乙双方不主张间接损失,此合同涉及的违约金总和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30%。
  7. 乙方应确保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并应无条件通过甲方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如不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或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对甲方处以整改、处罚等通知、决定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整改直至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或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以实际服务期间为限参考乙方实际投入有效服务量按比例结算,并乙方应另行承担相当于约定维保服务费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导致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的,乙方也应予足额赔偿。
  8. 对于报修事宜,乙方在按照本合同要求现场勘查后,应判定此次事项紧急程度,如乙方认为需进行紧急维修,必须在当天内通过日常维修群申报(维修事项、发生原因、可能造成后果等),对处理方案提出明确建议并且电话通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就应当紧急维修事项充分尽到前述通知义务,甲方将视作此项为普通维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9. 在维保期限内,乙方维保范围内的设备,如甲方有需求接入甲方的“资管运维平台”系统,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
  10.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且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的,甲方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提供维保服务,甲方有权自行选聘市场上其他单位进行报价及后续服务,乙方无异议。且甲方将此视为乙方失信行为而在考核中予以记录、扣分。如乙方报价高于服务限价,且甲方与乙方商议后,乙方报价仍高于服务限价,甲方有权自行选聘市场上其他单位进行报价及后续服务。乙方无异议。3.1 甲方应按电梯、扶梯产品说明书所列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尽可能避免出现人为故意的损坏。
  11. 3 甲方职责
    1. 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
    2. 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 前述电梯、自动扶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的保养维修服务。
    4. 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证明之前,必须拒绝任何非乙方人员做任何与设备保养维修有关的工作。4.1 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4.3 定期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4.5 若乙方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的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财产损失,但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4条规定的范围。因天灾人祸等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5. 4.4 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 4.2 以服务管理系统制定的任务清单实施保养。并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7. 4 乙方职责
      1. 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保养服务范围,但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甲方同意支付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仍可提供服务。
        1. 任何属于故意的,人为的,不可抗力,意外破坏或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和零部件更换。
        2. 为了装饰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更换照明及其它设施。
        3. 本合同定义的热线抢修应答时段以外的热线应答及抢修服务。
        4. 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扶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后。
        5. 上述工作在乙方完成之后,由乙方根据双方事先确定的金额出具发票,甲方应在发票送达之日起的14天之内付款。
  • 其它约定:
    1. 保养时间:保养和修缮工作原则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进行,但特殊情况也需尊重甲方意见,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进行。
    2. 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叁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结清保养费用。
    3.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和金额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用,并且乙方在发给甲方书面催款通知书后仍未受到相应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暂停对于甲方的服务,直到所有款项完全付清。
    4. 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与乙方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合同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招标,续签合同不超过2次。甲方要求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续签合同盖章用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签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需按照中标价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5. 知识产权权利: 如果甲方设备具备与乙方附加服务装置相连接的接口,乙方可以安装附加的服务装置或软件用以增强已经安装在设备上的控制软件的功能。5.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字、盖章方可生效,而且本协议生效后,以前所订的一切保养合约及同意之事项,一概被本合同取代(但与以前所订的保养合约及同意事项有关的违约责任除外),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5.8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由双方各执肆份。
    6. 5.7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合同同等的效力。此合同遵循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的制约。
    7. 5.5 本合同各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送达往来函件。双方确认,合同文首的地址及传真号码为各方有效的函件或传真送达地址,合同一方按该地址及传真号码向对方发出函件或者传真后两天,即视为已送达。如合同一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上述期限届满时即视为已送达。
  • 合同附件:
    1. 附件1《保养设备及金额明细表》
  • 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人:人:
  1. :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1 保养设备及金额明细表

电梯
梯号 合同号 产品线 电梯:层// 台数 月保养金额

(元/台)

L1-L10 5400 19/19/19 5
5400 18/18/18 2
5400 16/16/16 3
L11-L12 5400 3/3/3 2
L13 300C 18/18/18 1
L14 300C 2121/21 1
L15 S80 4/3/4 1
电梯空调 15
扶梯及自动人行道
梯号 合同号 产品线 提升高度/长度 台数 月保养金额

(元/台)

L1-L2 9300 5.58 2

附件一格式:

招标人: 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等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整的投标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贵方签订的合同,并在约定时间内进场服务,直至合同期满止。

3、工程质量达到 。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电梯维护清单:

设备/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安装位置 数量 维护费用 小计 备注
总价
400-080-6079